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服務學習二
STUDENT SERVICE EDUCATION(II) 
開課學期
97-1 
授課對象
社會科學院  社會工作學系  
授課教師
吳慧菁 
課號
SW1002 
課程識別碼
310 0022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必帶 
上課時間
 
上課地點
 
備註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6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971sv310_2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九十六學年度第二學期臺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服務二三課程注意事項
1. 自本學期起,服務二於大二開設,服務三於大三開設,且有擋修處理,需循序修習且不得於同一學期內修習。

2. 時數規定:
a.同學需服務滿16小時(寒假和暑假服務的同學需服務滿24小時)得到成績。b.若同學服務超出規定時數,多出的時數系上不會予以保留至日後再度加選服務三之時。

3. 方案規定:
服務二、三分為兩個方案進行。
B. 系上事先統整可服務機構名單,供學生選擇。
C. 若同學有任何特殊情況,無法加入B方案的情況下,則同學可自行尋找服務機構或其他科系、社團開的服務學習課程。在開始服務前必須先向系上提出申請,由系上確認所服務機構之資格,始可開始服務,否則系上將不予認定學生之服務時數。

4. 學分承認規定:
a.同學所服務之機構,需為系上提供之機構方案並經過登記後,或在實行服務前經主任核可方得承認,系上將不予承認任何未經登記核可之服務時數。b.同學可加選學務處或其他服務性社團開設之服務二課程,但因服務三係以與學系性質有關之專業性服務或學生社團之校外服務為原則,因此同學若欲修習學務處或其他服務性社團開設之服務三課程,需先向助教登記,經主任核可才得承認。

5. 取得成績:
a.同學服務完畢時,須將時數表與個人質性評量表交由督導填寫,並交回系上取得成績。
b.學校由上學期開始,要求每位修習服務課之同學必須完成三項作業,三項作業將會指派在CEIBA作業區內。若未及時完成的同學,可能會有不通過之虞,請特別留意繳交期限與相關規定。
c.系上將會針對修習服務課之同學召開服務課督導會議,同學須積極參與,若未到者會有無法取得成績之虞。

6. 同學需隨時注意CEIBA課程網頁內之公佈欄,掌握任何最新公佈的消息。

 

課程目標
提升在校學生服務熱忱,培養熱心、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之精神。 
課程要求
隨時注意CEIBA相關內容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指定閱讀
 
參考書目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中心得報告 
20% 
期中(11/10-11/14)繳交,不限字數,遲交則不通過。  
2. 
期末心得報告 
20% 
期末(1/9)前繳交,不限字數,遲交則不通過。 
3. 
影片欣賞 
20% 
請至服務課程網,台大服務學習知識講堂,網站於資源分享區亦可連結,期末(1/9)前繳交。 
4. 
時數表 
20% 
請定時請督導簽名,並於期中(11/10-11/14)抽驗後發回,期末(1/9)再次交回做成績(請至CEIBA上自行下載)。 
5. 
質性表 
20% 
請督導於服務屆滿時勾選完畢,期末(1/9)繳交做成績(請至CEIBA上自行下載)。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無資料